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金海:
本院立案执行你与安徽省岳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28执5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之一。责令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庭领取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岳西浩创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王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