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828民初1813号】,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2万元整;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查询账户及密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11月3日
开庭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双珠路2号岳西县人民法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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