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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709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储著虎: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西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储著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23年8月18日为4071.48元,以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并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200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并审理告知书及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单位: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方式:0556-2191120

邮编:246600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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