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翟军行:
本院立案执行你追缴诉讼费一案。因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28执141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庭领取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号
公告(方明)
公告(王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