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田野:
本院立案执行你与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西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28执1198号案件执行裁定书之一冻结、执行裁定书之二划拨、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庭领取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公告(沈龙飞)
公告(王先宏)